因公司人员变动、业务发展需要,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专员1名。
一、应聘基本条件及要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政治思想素质过硬,具有干事创业、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遵纪守法,勤勉尽责,团结合作,廉洁从业,无不良履职记录,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。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(一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二)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(三)被开除公职的;
(四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(五)存在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人事专员 1名
(一)岗位要求
1.工作责任心强,服从安排,能吃苦耐劳;
2.工作执行力强,办事效率高,工作条理性强;
3.熟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熟练使用办公软件;
4.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;
5.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任职资格条件
1.专科及以上学历,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;
2.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;
3.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,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。
三、招聘流程
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谈、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、体检、公示录用等。
(一)报名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6:00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1.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。请将《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1)及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2,本人手写签名)纸质版送到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茂昌银座D座21层。不按要求填写、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。
2.报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:
(1)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(2)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(若有)原件和复印件;
(3)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(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材料)。
(二)资格审查
1.严格按照招聘的资格条件要求,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(三)面谈
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招聘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谈结束后,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拟录用人员,未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(四)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、体检
1.考察或背景调查
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,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的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考察。
2.体检
对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,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关于修订
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从本岗位中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。
(五)公示及录用
拟录用人员在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人才网公示5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办理录用手续。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履行报到手续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。
四、薪酬待遇
经录用,拟录用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。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标准,并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不再聘用,解除劳动合同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已经录用的,予以解聘。
(二)对于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,如影响到招聘公正性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对于已(拟)录用的人员,视情况作出是否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决定。
(三)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,未及时回复确认或未能按时参加面谈和考察体检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
(四)经筛选,对于在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,不予逐一通知,敬请谅解。
(五)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31-87888172(9:00-12:00,14:00-17:00)
山东鸿蒙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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